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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MB18545181/202301-00014 信息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其他
内容分类: 其他解读 发文日期: 2023-01-10 09:51:15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1-10 09:51:15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产业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356075
名  称: 【文字解读】《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试行)》文件解读
文  号: 词:

【文字解读】《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试行)》文件解读

2023-01-10 09:51 来源: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县政府和县市文旅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县文旅体育局完成《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起草工作,并根据县政府要求,完成征求各乡镇政府、县直单位相关意见等程序,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及政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2〕20 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挖掘我县丰富的乡村特色资源,引导做大做强民宿产业,促进全县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旅游产业提质增效,结合本县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大力支持民宿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一乡一宿”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金寨地方特色的精品民宿,带动全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研判过程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2〕20 号)对各县区民宿、旅游民宿风景带、民宿聚集区提出了数量和质量上的要求。要求各县区要科学布局,打造品牌体系,强化资金支持,提高旅游民宿产业规范化、特色化、品质化、品牌化。以旅游民宿为纽带,延伸价值链,开展多元业态经营,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我局结合本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提出本实施意见。

四、工作目标

以做大做强民宿产业,促进全县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到2025年全县精品民宿不少于100家,接待床位达到1000张以上,打造中国红岭公路旅游民宿风景带,形成一批具有金寨特色、国内外品牌民宿入驻、产品类型多样、设施服务完备的旅游民宿产业集聚区。

五、主要内容

2023年“一乡一宿”先行试点推开,并整合统筹不少于1.5亿元资金,用于“一乡一宿”项目建设。其中1亿元用于经评估批准的精品民宿的设计、改造、装修等建设(每家300-500万)。5000万用于民宿产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对改建、新建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运营条件规定与要求的社会投资和股份制的民宿予以奖补。

根据社会资本投资占比给予奖补。社会资本投资占100%,且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万元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8%的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社会资本投资大于50%,且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万元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400万;乡镇、村或其他主体用乡村闲置资产开办民宿,且新增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重大民宿项目(含旅游民宿内容的文旅项目或民宿集群),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等级评定上,民宿建成并正式运营后,被国家、省旅游主管部门评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可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

品牌连锁上,在金寨县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民宿,在金寨县范围内每开办一家丙级以上民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本地已获得丙级以上等级的民宿,在金寨县范围内每新增一家丙级以上连锁民宿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

六、创新举措

大力支持精品民宿。鼓励项目所在乡镇整合相关资金,为旅游民宿“四通一平”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鼓励属地政府在市场准入、项目供地、融资支持、资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创新、加强宣传营销、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考核督查等措施,确保本《实施意见》的试行。试行期间,国家和省市有新出台政策规定的,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联系科室:文旅体育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储蓄

联系电话:7356075

地址: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三楼产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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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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