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号: 11341426MB18545181/202409-00062 信息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其他
内容分类: 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4-09-09 14:43:11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9-09 14:43:11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文旅体育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文旅体育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2024-09-09 14:43 来源: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第一条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使其在一个良好约束环境下,充分发挥其在执政中的优势效能,特制定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第二条  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即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2.外部监督,即由中心聘请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实行监督,定期听取他(她)们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

  3.群众监督,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县政务公开办举报。

  第三条  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上级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下级的政务公开工作;下级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可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

  第四条  设立行风征求意见卡。向前来办事的人员分发征求意见卡,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

  第五条  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举报邮箱。

 中心举报电话:0564-7356638,电子邮箱:jzxwlt@163.com。认真记录好群众来电,整理后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