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国家文物保护陈列布展、安防项目。
(2)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385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实施国保单位布展和安防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220万元。
(7)绩效目标。依据《文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实施一批省保单位文物保护和利用项目,进一步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水平,最大限度确保文物安全,促进文物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切实加强文物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