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危害有哪些?
答:1.损害司法公正:干预插手案件办理会破坏司法程序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导致案件处理结果偏离事实和法律,损害司法公信力;2.滋生腐败:这种行为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容易引发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严重侵蚀行政机关的廉洁性;3.损害当事人权益:干预插手案件办理可能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公,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发社会不满和信任危机;4.影响法治建设:长期存在的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行为会削弱法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阻碍法治建设的进程,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
二、怎样杜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
答:要从法律法规建设、监督机制完善、司法人员职业素养提升、司法体制改革以及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防范和惩治体系。
三、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行为应当怎样进行责任追究?
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对违规行为进行定性,确保责任追究有法可依。对查实的干预插手行为,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