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宏
闫宏(党组成员,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局长工作。主管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执法监督、社会治理工作(平安综治、信访维稳、含“基层社会治理”擂台赛)、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统战民族宗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含“为企优环境”擂台赛)、教育工作(校外培训)、行政审批、生态环境、网络安全,分管广播电视股、监督管理股。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古碑镇、花石乡、槐树湾乡、天堂寨镇、长岭乡、燕子河镇。
1998.11--2006.03 金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2006.03--2012.03 金寨县公安局梅山派出所副指导员;
2012.03--2012.10金寨县公安局天堂寨派出所主持工作;2012.10--2016.12 金寨县公安局天堂寨派出所所长;
2016.12--2018.04 挂任金寨县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
2018.04--2024.01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2024.01--至今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金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办公电话: 0564-7356285
办公地址: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