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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MB18545181/202504-00027 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其他
内容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文日期: 2025-04-09 17:53:48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5-04-09 17:53:48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下属单位——金寨县红色文物管理中心
文  号: 词:

下属单位——金寨县红色文物管理中心

2025-04-09 17:53 来源: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机构金寨县红色文物管理中心

二、单位简介(职能)

金寨县红色文物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挂金寨县文物管理所牌子。

金寨县红色文物管理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文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普查、调查、征集、收藏、陈列和研究。

(二)负责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考古发掘、文物勘察工作;负责文物科技保护与修复等技术性事务。

(三)负责县域内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文物保护经费的编制、申报工作。

(四)负责全县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内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编制工作;负责开展文物保护、考古发掘、文物鉴定等工作。

(六)指导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工作;组织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调查和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和研讨工作。

(七)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和涉案文物鉴定工作。

县红色文物管理中心内设四个科室: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各项工作,拟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电、会务、培训、信息、宣传、统计、档案、保密、安全、信访、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人事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起草;牵头负责党建、意识形态、文明创建、扶贫、乡村振兴、综治、双拥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革命文物管理科。负责全县革命文物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编制工作;负责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负责革命文物保护业务性工作;负责全县革命文物普查、调查和研究工作;负责基本建设中革命文物保护、勘察、抢救性发掘工作;配合上级文物部门开展革命文物发掘等业务性工作;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破坏革命文物犯罪活动和涉案革命文物鉴定工作。

(三)历史文物管理科。负责全县文物、古建筑等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编制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负责文物、古建筑保护等业务性工作;负责全县古遗址、古墓葬等田野文物普查、调查和研究工作;负责考古发掘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编制工作;负责配合上级文物部门开展考古发掘等业务性工作;负责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勘察、抢救性发掘工作;依法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破坏、盗掘古遗址、古墓葬和走私、倒卖文物等犯罪活动以及涉案文物鉴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和传统村落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四)传承利用科。组织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工作;负责陈列展览设计、制作,陈列基本维护、组织展览;负责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推广与管理,开发文化创意衍生产品,开展文物文创产业研究等工作;负责中心所属免费开放的组织管理、讲解以及展品的安全、展区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工作;负责文物藏品的征集、初鉴、收藏、建档、研究、修复、出入境与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文物数据库建设,为展览提供展品及资料;负责指导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工作;负责中心所属展陈单位和文物库房的安全保卫、监控系统及消防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核定县红色文物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股级职数4名。

三、办公地址:金寨县梅山镇鄂豫皖红军纪念园一楼

四、联系电话:0564-7352722

五、负责人: 黄世招

六、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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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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