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 应急管理
号: 11341426MB18545181/202603-00004 信息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其他
内容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日期: 2026-03-23 11:12:1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6-03-23 11:12:17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应急预案】金寨县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文  号: 词:

【应急预案】金寨县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26-03-23 11:12 来源: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游客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安徽省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及时救援。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事发地及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发生的报告时,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同时立即组织救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寨县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县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县文旅体局局长

成 员: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政协民宗港澳台委、县侨联、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负责人,所有乡镇(开发区)政府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县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状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4.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电话:0564-7356638;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文旅体育局:落实有关文化旅游体育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组织协调新闻报道;及时收集整理县内有关危及旅游者和其他人员安全的信息,适时向文旅体企业、旅游者和其他人员发出安全警告或警示;辖区发生突发事件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和其他人员提供各种救援;负责协调指导涉文旅体企业及全县性、跨区域的较大以上文旅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协调涉及县直有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安全事故处置、调查及处理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导控工作。

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紧急救援,协助核实人员伤亡情况及身份;依法处置事故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5.县消防救援局:负责旅游景点、星级饭店、网吧、KTV、印刷企业的火灾扑救、事故调查和其他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6.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调用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与物资;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有关水域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协调处理工作。

7.县卫健委:组织、协调文化旅游体育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安全事故中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加强现场巡查,切实维护救援地现场交易秩序,依法监管救援物资质量。

9.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文旅体安全事故处置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雷电等气象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应急调查和协助处理工作。

10.县财政局:协调县本级文旅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金安排,监督资金使用。

11.县民政局:依据职责参与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12.县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调查、协助处理工作。

13.县住建局:参与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文娱场所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14.县水利局:协助做好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15.县政协民宗港澳台委:负责发生在宗教场所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协调港澳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16.县侨联:负责协调涉外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县委宣传部处理涉及外国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协调涉台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县委宣传部处理涉及台湾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

17.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18.县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安全和临时电力供应工作。

19.所有乡镇(开发区):负责所属旅游经营单位、景区(点)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的监督落实;及时收集整理本地有关旅游安全信息,适时向旅游团(者)发出旅游安全预警;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各种救援;并向县政府和县旅游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事故信息。

20.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四、预警发布及报告

(一)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根据上级旅游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旅游景区(点)安全事故的预告信息,以及我县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本地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二)预警发布。县文旅体育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和各旅游企业提供的资料,经县政府批准,适时向全县发出相关的旅游预警信息或者禁止令。

(三)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县文旅体育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

   (四)信息报告。

1.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事发地景区管理处(乡镇)和县文旅体育局报告。

2.各景区管理处(乡镇)在接到一般(Ⅳ级)及以上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政府和县文旅体育局报告。

3.发生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旅游安全事故,县政府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和市文旅局,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的书面报告。

4.对在县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县文旅体育局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同时应督促全县各旅游企业会同卫健部门做好旅游团队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旅游安全事故等级。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确定的等级,金寨县旅游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II级)、较大事故III级)、一般事故IV级)。

1.一般事故IV级)指一次安全事故造成游客3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较大事故III级)指一次安全事故造成游客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3.重大事故II级)指一次安全事故造成游客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4.特别重大事故I级)指一次安全事故造成游客30人以上死亡,或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当发生较大(Ⅲ级)以下旅游安全事故时,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直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当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旅游安全事故时,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在县政府领导下,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上报市相关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二)基本应急。

1.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县文旅体育局报告情况;

(2)县文旅体育局接到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文旅局,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县卫健部门报告,服从卫健部门的安排。同时向县文旅体育局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2)县文旅体育局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旅游团队所住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健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后,县文旅体育局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经卫健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县文旅体育局要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文旅局。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健部门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县文旅体育局报告;

(2)县文旅体育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健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县政府和市文旅局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措施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及时通报港澳台地县的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县文旅体育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报告,并接受所在国家或地县的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的救援,要服从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扩大应急当事故发生为特别重大或超出本级预案处置能力时,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报告,请求支援,利用市、县两级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四)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已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解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五)新闻发布。为维护全县良好的社会秩序,对旅游安全事故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重大以上旅游安全事故的报道要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统一发布;较大以下旅游安全事故报道工作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善后处置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组织有关方面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以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全县各旅游企业要建立畅通的应急通信系统,明确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通信联络畅通。

(二)经费保障。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规定,安排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储备,当发生事故时能够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物资保障。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并经常检查,确保救援物资的有效性。

(四)其他保障。事故救援时,县公安局要安排足够的警力,维持救援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县卫健委要根据事故情况做好受伤人员的及时救治;县交通局应做好应急救援的道路交通保障。

八、附则

(一)培训与演练。全县各旅游企业要围绕旅游景区(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演练,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预案管理。各旅游景区及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应急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及组织实施,并根据需要和演练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