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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8-00011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2-08-10 16:05:33
发布机构: 金寨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2-08-10 16:05:33
来源单位: 金寨县税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文  号: 词:

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022-08-10 16:05 来源:金寨县税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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