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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04-00021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互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3-04-17 10:37:15
发布机构: 金寨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4-17 10:37:15
来源单位: 金寨县税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哪些情况无需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文  号: 词:

哪些情况无需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023-04-17 10:37 来源:金寨县税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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