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无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