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税务局 > 招标采购
号: /202409-00008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招标采购 发文日期: 2024-09-11 09:48:58
发布机构: 金寨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9-11 09:48:58
来源单位: 金寨县税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拍卖服务邀请函
文  号: 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拍卖服务邀请函

2024-09-11 09:48 来源:金寨县税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拍卖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抵税财务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2号),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安徽瑞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抵税财物进行拍卖以抵缴所欠税款及相应滞纳金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拍卖机构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安徽瑞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瑞琳乐汇城A栋1层125、139室,A栋中庭、B栋中庭、B栋6层605、610室,B栋2层207、208、209、210、211室共11套房产拍卖。

二、邀请人

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

联系人:张云帆  联系电话:0564-7165199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梅江路金寨县税务局四楼办公室

三、费用支付

拍卖成功(收到拍卖全部款项且不动产过户交房)后支付拍卖费用,拍卖未成功的不支付拍卖费用

、拍卖机构资格要求

1.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含)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持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签发的拍卖资质证书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附中拍协网站【会员查询】-【资质信息】界面截图);

3.注册资本不少于伍佰万元(含);

4.拍卖师不少于1人(提供拍卖师证书及中拍协网站【会员查询】-【执业拍卖师信息】界面截图);

5.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的企业;

6.能够接受“拍卖成功(收到拍卖全部款项且不动产过户交房)后支付拍卖费用,拍卖未成功的不支付拍卖费用”条件的企业;

7.以上资质要求均为必备资质,资质审查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相关文件视为无效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原件请报名时自带,做备查用(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除外)

、报名时间

2024年911日至2024年914日上午12:00

六、报名地点

金寨县梅山镇梅江路金寨县税务局四楼办公室

其余事项

由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根据各单位盖公章报价单注明价格,择优确定入选拍卖服务机构并电话通知。

本次服务邀请具体内容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金寨县税务局

2024年9月11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