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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9-00010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4-09-12 15:53:49
发布机构: 金寨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9-12 15:53:49
来源单位: 金寨县税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企业购进的货物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被雨淋坏造成损失,企业是否需要办理进项税额转出?
文  号: 词:

企业购进的货物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被雨淋坏造成损失,企业是否需要办理进项税额转出?

2024-09-12 15:53 来源:金寨县税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解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已经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做进项转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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