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税务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号: /202412-00020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4-12-18 15:07:01
发布机构: 金寨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4-12-18 15:07:01
来源单位: 金寨县税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发票后,已使用的发票额度会退给纳税人吗?
文  号: 词:

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发票后,已使用的发票额度会退给纳税人吗?

2024-12-18 15:07 来源:金寨县税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解答: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开具蓝字数电票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剩余可用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剩余可用发票额度。

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开具蓝字纸质发票当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或者作废已开具的蓝字纸质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剩余可用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剩余可用发票额度。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