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税务局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号: /202502-00020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互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5-02-28 08:55:05
发布机构: 金寨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5-02-28 08:55:05
来源单位: 金寨县税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进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申报时如何区分工资所属期、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
文  号: 词:

进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申报时如何区分工资所属期、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

2025-02-28 08:55 来源:金寨县税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解答: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所涉及到的是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与工资所属期无关。

工资发放期是指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

纳税人应当按照工资发放期进行税款的计算,在税法规定的税款申报期内进行税款的申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