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税务局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号: /202502-00022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互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5-02-28 08:56:16
发布机构: 金寨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5-02-28 08:56:16
来源单位: 金寨县税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在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是否允许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
文  号: 词: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在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是否允许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

2025-02-28 08:56 来源:金寨县税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解答: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文件依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