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14号)规定,总局本次仅授权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无文件通知市、县区税务机关可自行发布相关信息。
如您需了解我局招标采购相关信息,请联系我局收入核算股,联系电话:0564-7165171,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5楼。
特此说明。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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