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制定金寨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
二、组织实施
县气象局办公室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包括解释统计指标、组织和协调统计工作。
三、统计报表的上报要求
(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于每月5日之前报送上月的统计数据。如遇法定节日长假,报送期延至该月10日前。
(二)除有特别指明,报表中所有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如果没有数据,则空。
四、说明
(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政府信息按条计算。如信息为文件形式,一份文件记为一条信息。部分内容公开的文件也记为一条信息。如信息为报告的形式,一份报告记为一条信息,例如年度计划、总结和其它专题分析报告等,均记为一条信息。
(二)一条信息以多种形式公开的,不重复计算。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信息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联合发布的信息以各联合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非统计主体发布的信息不记入该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可记入服务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