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1-0002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3-01-19 09:33:0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气象局 生成日期: 2023-01-19 09:33:02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气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词:

金寨县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9 09:33 来源:金寨县气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23〕1号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江店新城区金叶路气象局407室,邮编:237300,电话:0564-70621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金寨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部署和指导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全年共通过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508条,其中应急管理信息274条,行政审批结果2件。及时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规划计划、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清单动态调整结果、行政权力运行等群众关心的各类重点信息,并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及时将预警信息推送至县政府网站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备灾管理等栏目下。同时根据政务公开办要求积极做好“两化”专题栏目中粮食安全中的有关气象信息的发布工作,共发布气象信息1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并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接办功能,加强栏目维护,确保渠道畅通、接办及时。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核查,避免栏目出现信息不更新、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面排查整改涉及个人隐私等不规范内容的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根据要求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准确、全面、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同时依托12379短信平台,每天上午向社会公众发布天气预报信息;遇灾害性天气时,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合水利局发布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联合自然资源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在森林防火期发布森林火险气象风险预警等气象信息。

(五)监督保障

年初,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梳理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公开内容和任务分工,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对第三方监测到的问题栏目及时整改到位;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政务公开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与社会公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部门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部署落实以及政策解读等栏目产生信息少,信息质量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工作机制。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工作推进会的方式,推动强化工作弱项,努力根除长期存在的信息短板。二是强化落实整改,对季度测评反馈要仔细研究,认真对待每一次测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清单中的时间节点进行销号,把排查整改真正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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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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