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权力类型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1 | 金寨县气象局 | 行政强制 | 申请法院对危害气象探测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逾期不整改的强制执行 |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气象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挤占、干扰依法设立的气象无线电台(站)、频率的,依照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或者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拆除或者恢复原状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立案阶段责任:气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对危害气象探测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气象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气象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气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气象部门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气象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阶段责任:气象部门应制作气象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气象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6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监管下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接受申诉、行政复议。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2.《气象行政处罚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9号)第二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对立案的气象违法案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气象行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气象法制机构或者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人应当对案件的以下内容进行审查:(一)违法事实是否清楚;(二)证据是否确凿;(三)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四)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五)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适当;(六)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4.《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九条“气象主管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5-2.《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二条“气象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6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并书面告知案件当事人。” 6-1.《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2.《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三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气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根据需要将副本抄送与案件有关的单位。” 7-1.《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7-2.《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