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结合金寨县气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公开网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栏,并在该位置公开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 每年3月31日前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布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四条 金寨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受理、汇总、上报和对外公布。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