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19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58号)精神,积极落实《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播雨”减灾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皖气办发〔2023〕79号),加快推进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规范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全面做好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需求,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1.保障粮食安全和特色农产品供给。加大农产品主产区和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因干旱造成的损失,为粮食安全、特色农产品供给、和美乡村建设等提供保障。
2.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蓝天保卫战”。与生态环境部门合作,在重污染天气时段,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改善空气质量及生态保护修复人工增雨作业服务,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3.开展水库蓄水人工增雨作业。根据《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结合近年金寨干旱多发频发实际,合理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围绕水库蓄水需求,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二)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建设
4.加强作业队伍建设。开展技能培训和竞赛,提升作业人员综合素养。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
5.提升作业能力水平。加快固定作业点作业基地改造升级,开展地面火箭作业点优化布局和标准化建设,新建1个市级标准化固定作业点。推进火箭、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新增自动火箭作业装备1套。积极探索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评估工作。强化气象高质量发展引领支撑作用,加快将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融入观测、预报、服务、信息等气象大业务集约发展。
(三)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
6.牢固树立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意识。县级气象部门要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年检维护、弹药储运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规范作业流程、安全开展作业。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安全射界图,确保作业射击范围内安全可靠。
二、作业时段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时间为全年。除常规作业外,重点做好农作物需水季节、干旱发生期和雾霾多发期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其他时段根据气候变化和应急作业需求适时调整作业部署。
三、作业要求
(一)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作业程序,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全市作业点作业前的空域申请和协调。
(二)加强对作业装备的维护保养,配备必需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零配件,备份数量要达到规定要求,确保投入作业的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处于最佳状态。
(三)作业期间严格按批准作业点开展作业,作业人员服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严禁擅自作业,作业时要加强对空观察和落弹区的调查,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出入库和消耗登记,切实做到安全作业。
(四)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上报规定,及时通过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平台上报弹药出入库信息和作业信息,作业后及时开展作业效果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适时召开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审定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业务经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纳入政府管理范畴。
(二)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通过世界气象日、气象科普进校园、气象信息员培训等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
(三)落实经费保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业务运行和作业保障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