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寨县委办公室、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月24日印发了《金寨县支持“双招双引”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办〔2022〕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如下备案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积极应对新发展阶段招商引资新态势,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招商引资新思路,在服务构建新格局中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大力推进“双招双引”,扩大有效投资,聚集发展动能,推深做实招商兴县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金寨县支持“双招双引”若干政策(试行)》(金〔2021〕9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有4个部分及3个附件,其中,第一部分申报奖励政策,包括招商引资政策、招才引智政策2个方面具体内容;第二部分申报资料,包括招商引资申报资料、招才引智申报资料2个方面具体内容;第三部分申报程序,包括主体申请、核查审核、审批兑现3个方面;第四部分相关要求,包括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责任追究3个方面。附件1为《金寨县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审核审批表》;附件2为《金寨县招才引智政策兑现审核审批表》;附件3为招才引智政策解释。
三、政策创新及其依据
根据《金寨县支持“双招双引”若干政策(试行)》(金〔2021〕9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本《实施细则》,无政策创新。
四、重要数据指标来源
无数据。
五、征求意见情况
《金寨县支持“双招双引”若干政策(试行)》(金〔2021〕91号)文件出台后,为便于规范执行,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投创中心、县人社局负责起草了《实施细则》初稿。初稿形成后,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财政局、人社局、投创中心、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和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招商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分局、规划建设环保局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修改,形成《实施细则送审稿)》。
六、审议签批情况
《实施细则》主要政策是《金寨县支持“双招双引”若干政策(试行)》(金〔2021〕91号),文件经2021年7月26日县委常委会、6月29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实施细则》不涉及新的政策,只是具体操作程序,经县人社局、县投创中心审定后,县委办、县政府办审核把关,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后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