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成立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法律法规“七进”活动情况、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本单位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集中学法制度,我单位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 落实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法治教育纳入全体干部职工法治培训计划,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大力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
(三)加强宣传,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月1日,在全军村教学点开展“送法进乡村 法治助振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2月4日在明发广场组织2名党员干部参加金寨县“12.4”国家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二是我单位在包保、服务企业的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法治学习宣传形式,坚持“送法入企”,积极宣传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的合法经营意识。
(四)健全机制,规范行政行为落实普法责任制
建立律师顾问制度。我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完善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实施重大决策咨询和合法性制度。坚持重大决策讨论决定,重大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2021年起与安徽远宏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明确陈德红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并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严格开展招商引资协议合法性审查,协助起草、修改、审查招商引资协议,确保招商引资协议条款合法合规,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规避了相应法律风险。2023年共对加迪豪、福明光伏、雅迪三轮车等13个项目协议进行了把关,提供了法律意见,协议全部在政府会审议通过。将普法责任制落实与招商引资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我局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目标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法治宣传活动较少,形式单一;二是普法力度不够,次数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法治意识再加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持续开展法治培训。定期组织招商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提升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在招商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二是强化法治文化建设。通过举办讲座、展览等活动,加强对招商人员的法治文化教育,增强其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法治意识宣传。通过内部宣传栏、官方网站等渠道,加强法治意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依法招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招商政策体系再完善,创优营商环境
根据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和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参与修订和完善招商政策,支持落户企业更好发展。明确招商标准和程序,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三)招商流程再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完善招商流程。对招商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确保流程规范、高效,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时间成本,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招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投资者在招商过程中得到良好的体验。
(四)监督评估再加强,确保依法招商
一是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招商活动的监督,确保招商过程依法依规进行,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定期评估招商效果。对招商活动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招商策略和方法,提高招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部门协作再深化,提振精神招商
一是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作。与各单位建立更加紧密的协作关系,定期沟通机制,共同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和政策需求,为招商活动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二是加强与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为招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支持,确保招商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大局,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优的服务,推动招商工作再上新台阶。共同为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