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金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2024年9月29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废止《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金政〔2013〕60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金政〔2017〕47号),请相关部门及时做好文件废止公开工作。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