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影响我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的推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精神,加快推动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我县参考借鉴江苏如皋等地建立“容缺预审”制度先进经验,制定了该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该实施办法可以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切实推进我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我县通过尝试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审批”制度,以解决县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因土地报批等原因,造成项目审批难、落地难的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直存在审批周期长、材料多等难点,往往会因为一个材料的缺失,造成整个审批流程停滞。为了让提升审批效率和速度,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我县参考借鉴江苏如皋等地建立“容缺预审”制度先进经验,考察先进地区做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汇总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实施办法》(送审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18年6月25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加快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速度,提升行政效能,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办理“容缺审批”后,取得土地3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规划、施工审批手续。
五、主要内容
“容缺审批”按照自愿申请、有效运行、内部办理、有效期限的原则进行办理。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填写《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审批申请表》和承诺书,县容缺审批工作办公室牵头相关审批部门会审联合认定,决定项目是否进入容缺审批程序,各审批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情况提供专业指导,各审批部门接到容缺审批通知单后,按审批职责要求进行项目的容缺审批,项目通过容缺审批的,在达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许可审批条件后,项目主体单位根据审批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有关资料,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正式审批,收回项目预审意见书。经容缺审批办理的文件原则上有效期1年。
六、创新举措
创新采用先期介入、先行辅导、先试审批,比照正式审批过程,出具与正式审批要素相对应相衔接的预审意见书,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达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许可审批条件后,项目业主或实施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补正相 应材料,相关审批部门将项目预审意见书转化为正式文件的审批模式。
七、保障措施
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各审批部门开展容缺审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容缺审批中程序不到位、效率不高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或进行效能问责,确保容缺审批工作规范、高效。
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要撤销“容缺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