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审批局(数据政务局) > 本级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号: /202303-0002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文日期: 2023-03-29 15:10:48
发布机构: 金寨县审批局(数据政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3-29 15:10:48
来源单位: 金寨县审批局(数据政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金寨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蔡云华解读《金寨县行政审批局金寨县乡镇综合窗口改革》
文  号: 词:

金寨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蔡云华解读《金寨县行政审批局金寨县乡镇综合窗口改革》

2023-03-29 15:10 来源:金寨县审批局(数据政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出台背景:是适应当前政务服务新形势、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客观要求。在近年来的实际工作中,政务服务包括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也还存一些问题和短板,比如办事指南不够精准、事项进驻不够到位、场所运行不够规范、窗口设置不够科学等问题,乡镇综窗改革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完善落实有关标准和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关键掣肘和体制机制障碍,更好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是解决群众办事“事等人”、窗口服务“人等事”等突出问题、提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效率的迫切需要。从近年来暗访调研来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不能专岗专责,分部门设置的窗口人员难以保证随时在岗,经常出现群众到相应窗口咨询、查询、办事“等人”现象;另一方面,随着村级代办制度的纵深推进,窗口前台人员受理工作量大幅下降,窗口前台人员经常出现“等事”现象。设置综合服务窗口,采取综合性一窗通办方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和“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更好地解决群众办事“事等人”、窗口服务“人等事”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乡镇站所及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效率。

二、制定意义: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重要抓手。我县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提升乡镇政务服务能力为突破口,通过规范乡镇服务、带动提升村级服务,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便民服务的基层、基础条件,更好满足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是完善规范服务机制、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通过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场所条件、业务能力、制度机制建设,在满足群众办事需要的同时,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全民阅读场所、信息公开专区、宣传教育阵地、公共服务区域、休息休闲地点,满足群众多方面功能需要,进一步提升乡镇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改革目标按照群众和企业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现有大厅窗口的布局、服务容量和工作流程进行整合,实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场所运行稳定有序、事项办理标准规范、窗口设置科学合理、人员配置专岗专责、服务群众便民高效、配套服务温馨实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四、主要内容:一是规范场所设立,完善区域布局统一场所名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按功能、场地条件合理布置窗口服务、等候休息等区域,做到窗口台面、办事区域整齐划一。

二是规范窗口设置,推行综合受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采取综合性一窗通办方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和“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

三是规范业务办理,拓宽服务渠道推动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在便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做到“进一门、找一窗,好办事、办好事”。

四是完善便民设施,提供便利服务配置基础服务设施加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提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努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百姓之家”。

五、创新举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受理所有进驻事项业务,包括人社、医保、卫健、退役军人、司法、市场监管等社会事务类业务,民政、残联、应急救灾、公安等民生事务类业务,农业、林业、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农村经济类业务,提供咨询、引导、查询、收件、受理、办理、反馈等服务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和“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

六、保障措施:

是培训窗口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对窗口前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之熟悉乡镇全量业务。

是编制服务手册。对高频事项受理条件、材料时限、办理程序等环节编制服务手册,便于前台人员查询、学习。

是规范制度流程。对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培训、业务流程、办理程序、监督管理、考评指导等进行规范。

是完善配套服务。结合实际,添置必要的设备设施,为群众及特殊群体办事、休闲、查询等提供便利。

 解读人:蔡云华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564-7356666 联系地址:金寨县金梧桐政务中心四楼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