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皖文旅发〔2021〕81号)、《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皖体青〔2021〕24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2022〕—6),结合金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组实地勘查情况,拟同意设立金寨县文茜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
序号 |
名称 |
举办者 |
详细地址 |
培训内容 |
1 |
金寨县文茜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匡丹 |
金寨县梅山湖路与莲花山路交叉口皖润大厦1号楼302铺 |
舞蹈、跆拳道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金寨县行政审批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金寨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4-7356252
金寨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