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提升县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水平,根据大厅实际情况和职能特征制定此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细心地解答办事人所咨询的问题,协助引导办事群众和企业申请业务办理,积极处理其提交至有关部门处理问题的一项工作制度。
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触来窗口或第一个接听电话申请办事、咨询、投诉者的工作人员。
三、单位和个人到大厅办事,首问责任人负有接待、解答、记录、办理的责任。
四、首问责任人必须要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耐心进行解答,文明规范用语,态度友善,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或拖延办理。
五、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立即准确地答复或协助办理;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并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应准确告知并引导至有关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对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详细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和依据,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六、因办理不及时,办理质量和效率低,拒绝、推诿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和首问责任人视情节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或纪律处分。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由于处理不当,造成办事人上访或严重损害政府机关形象,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