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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5-0000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其他解读 发文日期: 2024-05-09 15:17:2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残联 生成日期: 2024-05-09 15:17:22
来源单位: 金寨县残联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政策咨询机关: 金寨县残联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067169
名  称: 【文字解读】2024年《金寨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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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2024年《金寨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

2024-05-09 15:17 作者:金寨县残疾人联合会 来源:金寨县残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4〕1 号)六安市残联下发了2024年《六安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市残联〔2024〕1号)的部署我县残联立即会同各相关部门起草了2024年《金寨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安徽省和六安“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都对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进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确定康复救助标准,增加康复服务供给,不断加强 0-6 儿童残疾预防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2024年1月至2月市残联连续3次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六安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内容及救助标准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4月市残联下发的实施办法,金寨县残联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2024年《金寨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同时会同县公安、县民政、县财政、县卫健委共同审核修改实施办法。5月9日正式印发了2024年《金寨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

四、工作目标

《实施办法》的内容分为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和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的目标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拨付、实施要求。2024年,县残联计划为1203名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补助对象信息要及时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系统”,对申请的程序进行了解释说明。安置138名残疾儿童进入机构参加康复训练,为全县587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15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或者矫形器。明确了残联、康复服务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的职责。

五、主要内容

    在2024年,针对困难精神残疾人和残疾儿童,以及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我县将实施一系列关怀与救助措施,旨在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首先,对于全县1203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我县将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提供药费补助。这项补助经费专门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费用,旨在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药物治疗。同时,为了更有效地治疗精神疾病,我们提倡使用第二代药物,这些药物通常具有更好的疗效和更少的副作用。
    其次,对于全县138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我县将提供康复训练救助。救助内容包括为这些残疾儿童提供10个月的康复训练,每日总康复训练课时不少于3小时,以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充分的锻炼和恢复。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我们制定了不同的训练计划:0-6周岁儿童每周至少进行6次个训课,7-14周岁儿童每周至少进行5次个训课。此外,我们还为这些儿童提供了相应的资金补助,0-6周岁儿童每人每年不低于1.7万元,7-14周岁儿童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这些资金不仅包括了康复训练的费用,还包含了家长的生活补贴,以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
    除了上述的康复训练救助外,我县还将继续实施省、市困难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并由县财政再给予参加抢救性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年3000元的生活费救助。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益,让他们能够享受到更加全面、专业的康复训练服务。
    此外,对于全县587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我县将为他们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这些辅助器具的适配将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便捷、舒适。同时,我们还为8名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7名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其他辅具,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恢复肢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对于申请享受假肢矫形器适配补贴的残疾儿童,我们将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补贴;对于申请矫形器适配补贴的残疾儿童,我们将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对于申请享受肢体类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的残疾儿童,我们将每年提供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补贴(辅具不超过3件)。
    总的来说,这些关怀与救助措施将为我县的困难精神残疾人、残疾儿童以及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更加全面、贴心的服务。

六、创新举措

1.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缓解机构运营困难,可根据机构服务实际情况,在保证残疾儿童康复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可采取一次性拨付或者项目初期预拨、项目结束验收后视情调整结算的方式拨付。

2.按照“应助尽助”的要求,延长申请审批时限,保障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及时申请康复训练。

3.支持持有金寨县居住证明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帮助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康复项目

4.持证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可实行统一制作和自行购置补贴双轨并行方式完成(优先采用省残联招标中标厂商产品)。

5.细化了工作流程。规范了救助的备案、申请、审核及资金结算的工作流程,明确县残联作为经办机构负责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和认定的工作职责,以及县财政部门与康复机构直接结算资金的工作机制。强调了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的原则。

6.规范了机构管理。提出了政府规划建设、社会力量举办等多种形式建设培育康复机构的要求,明确了政府举办康复机构的公益性,强调了公办、民办机构在行业准入、服务购买、政策待遇等方面权利均等的原则,规范了定点康复机构选定制度。

7.加强了资金保障。明确了救助资金由县政府纳入政府预算的职责,强调了财政等部门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以及通过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公开的社会监督。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制度衔接,接受社会监督,使真正困难的精神残疾人得到药费补助。应结合各地实际,优先考虑将录入公安机关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的困难精神残疾人纳入补助范围。各乡镇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财政和资产中心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协助项目的实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

 2.加强监管,专款专用。各乡镇残联和财政和资产中心要用好、管好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残联等相关部门要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知晓率、满意度。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典型受助对象医治康复事例,动员社会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解读单位:金寨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解读人:综合服务中心何冉

  咨询电话:0564-7067169

  地址:金寨县江店新城区金叶路506号残联大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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