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脑瘫的三级预防
脑瘫将导致运动障碍与伴随的其他功能障碍终身存在,所以对脑瘫者的康复比对其他伤残者的康复需要在人力、物力以及时间上付出更高的代价。因此,做好预防工作,防止脑瘫的发生和进一步发展尤其重要。
1.一级预防 是预防脑瘫的最重要的手段,主要目的是防止脑发生。
(1)基本原则进行孕期、生产过程和胎儿出生后的各种医疗与护理、教育以及环境保护,加强生活习惯、卫生管理和营养的指导,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促进孕妇与婴儿的健康防止脑瘫的发生。
(2)具体方法①D出生前的预防:怀孕8周前应避免各种感染,特别是各种病毒感染;避免使用不必要的药物,尤其是四环素类、呋喃类、磺胺类及一些镇静、麻醉药;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吸烟、不饮酒,不长时间打牌、看电视等;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
线、农药、化学物品等;保持良好的心情及精神状态,远离噪声、高温等不良环境;对遗传病患者及遗传病基因携带者、曾分婉过患有遗传病或先天畸形的胎儿及有遗传家族史的夫妇、有不明原因的习惯性流产或死胎死产史者、近亲结婚者以及年龄大于35岁的夫妇,要劝导
其避免怀孕或及早进行人工流产。②出生过程中的预防:预防早产、难产。做好早产、难产儿的各项处理。提高医护人员的助产技术水平。一旦出现新生儿蜜息、颅内出血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有效地应对,将对新生儿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③出生后的预防:对出生前、出生时有异常情况的新生儿应予以特别的关注。积极预防出生后发生脑损伤的因素,如感染、外伤、中毒等。
2.二级预防 对于已经存在脑损伤的患儿,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减轻残疾程度。早期发现、早期采取综合康复的手段,如运用神经生理和神经发育原理训练有运动障碍、姿势异常的脑瘫患儿,用作业疗法改善患儿的生活自理能力等,可以减轻脑瘫儿的功能障碍。增强对疾病的抵抗力,辅以适当的药物,必要的手术治疗也能取得一定的效果。同时还要预防和治疗伴随的其他功能障碍。
3.三级预防 当脑瘫所致的残疾症状明显表现出来时,应及早地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预防其发展成残疾障碍。尽可能地开发调动机体的潜在功能,实施补偿措施,并保存现有功能。最大限度地提供教育、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的机会,使脑瘫儿日后能独立地生存于社会之中。
(二)脑瘫儿童的康复
脑瘫儿童康复的基本方针是:通过医疗、心理、教育、社会、工程等方面的干预措施,使脑瘫儿童从身体上、心理上、社会上、职业上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和补偿。
1.全面康复的内容 对具有脑瘫高危因素的儿童,应逐步开展全面的康复,即指通过多种手段,使他们在身体功能、心理、社会职业以及经济能力上获得最大程度的康复,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康复、社会康复、职业康复等。
2.综合康复的手段 遵循神经发育学的规律,将全面康复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对脑瘫儿童采取综合的康复手段,包括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语言疗法、中医(按摩、针灸)、物理疗法(声、光、电、水、磁、冷热等)、特殊教育(包括引导式教育)、音乐治疗、感觉统合训练、心理治疗、药物与外科手术治疗、矫形器纠正等,并对年长儿实施社会与职业前的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