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并负责督促实施。
2、参与所辖区域城市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县管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3、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审批管理。
4、负责所辖区域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工程渣土、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督促管辖区的“门前三包”工作。
5、负责对户外广告、标识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乡镇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现就预算情况说明原因。
纳入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大队 |
3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二大队 |
三、人员编制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6人),实有在编人员35人,其中行政在编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名;另我单位协管员95名,于2016年5月统一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岗位。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财预【2017】25号文件,金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135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315.14万元、缴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40万元;基本支出总计908.14万元、项目支出447万元。2017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预算共计1355.1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13.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311.8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文明创建、小区整治及城管执法专项业务费等工作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9.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购买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本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表无数据。在收入来源方面,和上年没有变化,在数额上比上年预算收入批复1023.57万元,增加了331.57万元,比上年上浮了32%。主要是因为人员结构转变(以钱养事人员划转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以及本单位新进人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与定额公用支出的数额增加。增加的原因与收入配比是一样的。
五、2017年度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在本年的支出预算中安排75.8万元用于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类支出及城管执法办公设备配置建设,其中通用设备45.8万元、专用设备5万元、办公桌椅1万元、其他办公耗材服务维护类3万元、执法服装购置费37万元。2017年初固定资产为263.3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类217.97万元、专用设备类45.38万元。
六、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金寨县综合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收入为88.2万元。较上年预算93.4万元减少了5.2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10万元,没有增减变化,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的人数和次数,严格执行办【2016】96号文件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78.2万元,包括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执法巡查等。2017年我局公务执法巡逻用车保有辆为16辆,(不包含纳入政府公车平台管理的3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83.4万元减少了5.2万元,减少了6%。减少了的主要原因是实行了公车改革及严格实行公务车统一打卡,定点维修制度,从严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附件1:金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2:金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金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