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执法中队(分局),局属各单位、科室: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19〕38号),扎实做好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详情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附件: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2020年4月
目 录
总 述·····································01
对燃气行业行政检查工作指引························04
对物业服务管理行业行政检查工作指引························06
对供水行业行政检查工作指引························08
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企业检查工作指引························10
实地核查情况记录表·11
检查结果公示审批表·12
抽查结果更正审批表·13
总 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规程指引。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依据《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修订版)》明确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时间安排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不定向抽查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名录库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经营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及时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检查对象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档案应当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检查报告和查处结果由单位通过本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按要求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