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6910847320/202007-0000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0-07-02 20:00:36
发布机构: 金寨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0-07-02 20:00:36
来源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08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  号: 词: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08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07-02 20:00 来源:金寨县城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路边停车收费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为规范停车秩序,提高车位周转率,我县提出了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利用价格杠杆在城区实施停车收费制度。2018年优先以医院、火车站集聚地等地区为重点,率先推行了停车收费。2019年在此基础上,又加快推进新老城区及小区周边智慧停车场、辅道停车位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共建设收费停车场16个,路边停车位 2690个。并于2019年9月15日全面启动停车收费制度,按照县发改委《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2018]360号)文件标准实施收费。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群众对城区停车收费问题意见较大,反映收费过高、免费停车时间段短等,针对这一问题,县城管局联合县发改委经过多次调研,2019年12月由县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2019〕240号),就收费标准做出了变更,原停车收费免收时间由开始的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收费标准也作了减半下调(一类路段每小时4元降至2元、二类路段每小时3元降至1.5元、三类路段每小时2元降至1元)。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城区所有收费的停车场及停车位执行,实现了路边停车收费标准下降,且免费停车时间已调整为半小时。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64-7063012

 

20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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