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富等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金叶路远和城市花园小区路段设置减速带和斑马线并安装电子眼摄像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县城管局立即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远和城市花园小区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对现场交通情况和原来遗留的问题进行了摸排,由于离道路交口很近,此处不宜设置减速带、斑马线及安装电子摄像头。前期小区规划建设时金叶路尚未改造,当时为双向4车道。在小区建设期间,金叶路由政府重新实施改造,由原双向4车道变为双向6车道(4快2慢),两侧增加了绿化隔离带。但待小区建成后,原交通规划方案被改变,造成小区出口只能从辅道右进右出。针对此种情况,县城管局已责成开发商对该小区周边交通环境重新进行评估,对交通安全进行补充设计,打通小区内部道路和小区南大门,与莲花山路相通,使该小区形成循环道路,确保该小区居民的出行安全。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64-2716006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