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及目标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分 月 落 实 工 作 计 划 |
备注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65 |
谋划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推进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和城市污泥资源化处理 |
1、建设金寨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2、分别在城区和乡镇试点建设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运输设施、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回收系统、乡镇试点按片建设具有可回收物分拣回收、餐厨垃圾预处理、其它垃圾压缩中转和污水处理功能的综合处理中心;3、分别在城区和乡镇试点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探索经验,以后再逐步推进。 |
刘兴刚 |
1、餐厨垃圾处理厂在政府批准后的12个月后建成;2、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政府批准后的18个月后完成分类设施建设并实施;3、城市污泥资源化处理已经通过政府采购委托六安田嘉沃公司在叶集项目地试点处理,根据试点情况签订长期处理合同,实现城市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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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21年10月县城管局分别行文将金寨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和金寨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待领导批示后实施。 |
编制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和垃圾分类试点项目意见书,完成项目立项报批工作。 |
完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和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的可研报告、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 |
启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和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的招标工作 |
1、完成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和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签订合作协议;2、向政府汇报城市污泥处理试运行情况,签订长期处理合同。 |
完成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和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可研报告、环评报告的评审批复工作。 |
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和1个乡镇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的综合处理中心选址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 |
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和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开工 |
督促项目施工,餐厨垃圾处理厂完成项目进度30% |
督促项目建设,完成项目进度50% |
督促项目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分类试点的建设项目完成进度70%。 |
该计划为政府批准同意后的实施计划 |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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