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部门、各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县文明办《关于下达金寨县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的通知》(金文明办﹝2022﹞33号)要求,现将2022年县城管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对照2022年县城管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点位任务分工表(详见附件1),结合部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片区网格点位创建责任,于6月25日前将本部门责任分工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局办公室、局督查科。各部门要按序时进度及时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确保在实地测评前完成点位创建任务。
二、各部门根据网上申报材料任务(详见附件2),明确一名责任人收集相关资料,7月15日前与县文明办网上申报材料组对接,撰写说明报告初稿,移交相关资料。县文明办、县督查办将从7月15日开始对城区点位创建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将通报创建单位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督查扣分将纳入年底目标管理考评。
三、本部门有建设项目的,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紧施工,尽量提前完工。局督查科将适时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县城管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点位任务分工表》
附件2:《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任务分解明细表(县城管局)》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