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确保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静态停车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加强对城区非机动车道、停车位、物业小区等区域车辆乱停乱放、乱摆摊点占用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车辆停放按照“入位、顺向、头齐”规定有序停放,引导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库和小区地下车库停放,提升城区公共停车场的使用效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局城区静态停车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陈善文
副组长:汪承金、董晶晶、刘兴刚、陈俊、周登东、田勇
成 员:叶凡晶、汪先华、李瑱、丁勇、李鸿胜、刘会开、郑志华、周敏、胡民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郑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推进等相关工作,局督查股负责静态停车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督查。
三、整治范围与职责分工
(一)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加大对违规占用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整治力度,对有地下车库的小区引导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定期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保持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责任单位:物业管理中心、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
(二)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的教育管理。执法一大队、二大队、园区执法分局各安排宣传车2辆、拖车1辆,物业管理中心安排宣传车2辆,做好车辆规范停放的宣传。对商场、公园、酒店、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周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对“僵尸车”进行摸排梳理,依法拖移。(责任单位: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园区执法分局、物业管理中心)
(三)加大对违规占用停车泊位的管理。各部门要进行一次集中摸排整治,重点整治利用反光锥筒、水泥墩等杂物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对违规占用城区道路公共停车位的,要求立即整改,确保城区公共停车位不被违规占用。(责任单位: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园区执法分局、物业管理中心)
(四)加强业务指导。做好违停车辆贴单上传的业务指导和停车秩序集中整治的执法保障工作,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各部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成果统一报公安大队刘合田(15855252230)处汇总。(责任单位:公安城管大队)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10日)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发放一封信、宣传车、“双微”、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督促凯达尔公司规范各收费停车场和其负责管理的两处免费立体停车库停车秩序,使城区停车资源最大化利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9月11日—10月10日)
一是通过劝离、贴单、拖移等多种手段,重点查处不在车位停放、不规范停车、“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整治高压态势;二是加强与公安交管、消防、社区、物业公司的联动配合,同步在物业小区、背街小巷以及公园广场等区域开展停车秩序集中整治;三是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整治见成效、不反弹。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3年10月11日—12月31日)
落实停车秩序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占用停车位行为,坚决杜绝各类车辆停放乱象抬头和反弹,总结专项整治中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努力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是深化文明创建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局属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次停车秩序整治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积极调动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强化宣传,提高自律意识。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强大声势,提高城区居民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及舆论监督,特别是强化对执法相对人的宣传,使其能够认识随意停放车辆属违规行为,增强其法治观念和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的自觉性。
(三)文明执法,加强督导。各部门要规范执法流程,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执法,避免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局督查股要对整治进度、规范执法等行为加强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县城管局静态车辆专项整治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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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县城管局静态车辆专项整治台账
序号 |
车辆号牌 |
车辆停放位置 |
违停情况 |
处理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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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违停情况包含占用消防通道、占用绿化带、不规范停放、“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位等其他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