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6910847320/202310-0001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制度文件 发文日期: 2023-10-14 16:41:45
发布机构: 金寨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3-10-14 16:41:45
来源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务装备管理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务装备管理制度

2023-10-14 16:41 来源:金寨县城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了加强财务装备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六项禁令,现将单位财务装备管理制度规范如下: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六项禁令,切实加强本级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理顺管理关系,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遵循“依法合规、量入而出、厉行节约、监管有力”的原则。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财务的全部责任人,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是单位财务的直接负责人,全局各单位所有开支均有纪检组长审核,分管财务的负责人签批后予以报销。财务人员要充分发挥财务监管职责,对于一切不合规的支出拒绝报销。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合规、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对单位所有支出必须全面掌控,以便合理安排资金,保障单位日常基本运行支出。凡500元以上的支出,财务分管负责人必须知情,2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局党组讨论研究后决定,财务管理要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2、收入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预算收入管理,规费收入要按照收费许可、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征收,不允许违规收费、乱收费,所有收费要及时缴入财政非税专户。我局目前非税收入项目主要有:罚没收入、垃圾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严格票据使用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和违规票据收取现金,坚决禁止“白条”收费收入,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小金库现象发生。

3、经费支出规定。

 (1)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单位所有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按照办[2016]96号文件规定执行,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公务接待实行接待公函制度,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报销必须具备对方单位来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不得超标准接待、(接待标准单餐不超过50元/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人),菜单不得有烟、酒不得出现同城吃请现象,单位财务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接待费用,对不符合财务报销范围内的单据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2)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统一加油充卡、统一保险和专人负责的管理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使用情况,严禁公车私用现象。报销相关支出费用时必须依据充分,附件明确。

    (3)差旅费。差旅费支出严格按照金[2014]11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超标准部分费用自理,差旅费结算时必须原由清楚,附件齐全,对于超范围,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予报销。

   (4)项目支出费用。项目支出遵循“先收入、后支出”原则,不的截留套取项目经费。支出时必须附件齐全,凭发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及审计决算报告方可结算。项目支出原始资料由财务部门审核,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禁止虚列支出,项目经费支出时必须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严防转嫁、套取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

   (5)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禁止白条支出、加大财政直接支付,对各单位零星日常办公支出,采取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减少现金结算,防止资金漏洞。

4、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

1)凡属于固定资产购置科目的支出,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根据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要求,从2015年1月起实行从平台资产一体化管理,先由单位财务从平台申报采购计划和费用支出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后,单位方可按照采购意见购置相应资产,因此,不存在先采购后报批的程序。对于未按程序申报办理采购计划的资产购置费用,单位财务不予报销。

2)资产管理情况。局属各单位日常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定期检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规范资产政府采购、使用、处置、报废管理,对通过捐赠获得的固定资产,均应如实上报,严禁以各种名义私存私放,擅自处置资产等违规行为。

二、加强车辆管理

1)公务车辆实行专人负责的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饮酒驾车、因上述行为导致公务车辆造成的损坏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执法车辆驾驶员为安全行驶第一责任人,车辆要停放在各局属部门办公区域,坚决杜绝公车代步的现象发生。

  (2)车辆加油实行统一充卡、加油卡充值,严禁现金加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由专人负责,“先申报、后维修”的管理制度。建立车辆使用情况台账,定期对车辆用油、车辆维修、车辆里程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车辆保险由局统一购买,保险到期各单位驾驶员要提前15日向财务装备科报告。

三、执法装备、服装配备管理

1)负责做好执法装备的管理和配备工作。执法装备主要包括执法记录仪、电脑等办公设备。负责定期对执法装备的使用、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执法装备性能良好,使用便捷。负责执法装备的采购工作,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装备,必须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不得自行采购或先采购后申报,对违反规定的不予报销。执法装备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建立执法装备使用台账、做到及时登记、管理落实到人,因执法人员使用操作不当造成执法装备损坏的,由使用人进行赔偿。

2)负责执法人员服装采购及发放管理。负责制定年度服装配备计划,执法服装的配备依据上级部门及财政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配备。做好全局人员服装的发放工作、完善调拨手续,建立配备、发放登记台账,确保物账相符、做好服装资金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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