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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6910847320/202402-0000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文日期: 2024-02-07 16:42:39
发布机构: 金寨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2-07 16:42:39
来源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县物管中心主任李鸿胜解读《金寨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暂行规定》
文  号: 词:

【负责人解读】县物管中心主任李鸿胜解读《金寨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暂行规定》

2024-02-07 16:42 来源:金寨县城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目前小区房屋质量超质保期后,维修需启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但资金启用流程复杂、表决通过难度大,造成很多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且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为进一步提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能,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当前亟需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启用办法,简化审批流程,强化过程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制定《规定》,完善紧急情况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启用流程,简化资金审批程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由金寨县城管局牵头,制定了金寨县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启用暂行规定(初稿);
    (二)9月6日,组织县住建、自然资源、规划、市监、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意见征求座谈会,对上述方案充分开展论证与修改;
    (三)9月18日至10月18日,经论证后的方案,在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均在30天以上;
    (四)县城管局结合相关部门和群众反馈意见建议,10月25日形成了《金寨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启用暂行规定》(送审稿),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审查结果进行修改。
    (五)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金寨县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启用暂行规定》,自2023年11月20日起实施。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能,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主要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以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其中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是指在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物业安全以及影响物业正常使用等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
    本规定遵循方便快捷、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由县城管局负责本县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的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如果维修资金不足,由业主按照规定续交。在业主续交资金前,经县政府批准后,由财政资金保障紧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县审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乡镇及社区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的相关工作。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依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创新举措
   (一)细化部门职责。进一步细化县城管、审计、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乡镇及社区等单位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申请使用的职责,强化协作配合。
   (二)明确紧急清单。进一步明确了住宅小区危及安全的8种紧急维修情形清单,对电梯、消防等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维修,明确需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评估意见,县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审核把关。
   (三)简化申请流程。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对于符合紧急维修的情形,取消小区业主投票表决环节,由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报县城管局审核后,直接申请使用。
   (四)规范工程验收。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监管,针对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明确验收提交材料。
   (五)严格资金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环节存在违反规定、失职等行为的,加大惩罚力度,严厉查处。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县城管局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维修使用结果在小区范围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平、公正,确保维修基金使用合规,切实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利益。
   (二)加大对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启用暂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群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县城管局
    解读人: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鸿胜
    联系方式:0564-2716080
    联系邮箱:jzxqgl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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