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强冷空气和强降雪的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雪灾损失,确保城区道路畅通,保障广大居民正常有序供水、供气,确保城区绿化得到及时保护,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局应对冰冻雨雪天气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陈善文 负责城区冰冻雨雪天气应急工作
副指挥长:汪承金 负责新城区除雪防冻工作
董晶晶 负责老城区除雪防冻工作
刘兴刚 负责设备调度及道路除雪等工作
陈 俊 负责调度物业小区除雪防冻工作
周登东 负责设备物资调度及公园广场除
雪保绿及公共设施抢修等工作
田 勇 负责经济开发区除雪防冻工作
成 员:叶凡晶 负责新城区重点部位除雪保绿工作
汪先华 负责老城区重点部位除雪保绿工作
丁 勇 负责城区部分路段除雪工作
李 瑱 负责城区市政设施、公园绿化除雪
防冻保绿工作
李鸿胜 负责物业小区除雪防冻保绿工作
胡 民 负责经济开发区路段除雪工作
刘会开 负责动车站除雪保绿工作
徐宗会 负责老城区道路除雪工作
卜凡林 负责新城区道路除雪工作
指挥部下设除雪防冻应急办公室,郑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调度、任务分配、上传下达和宣传报送等工作;周敏同志负责各部门参加除雪人数统计、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等工作等。
二、职责分工
(1)城管执法一、二大队:具体负责新老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以及背街小巷道路除冰、除雪护绿等工作,确保城区主要路段交通畅通和绿化安全。
(2)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具体负责经济开发区重点部位道路除冰、除雪护绿等工作,确保经济开发区主要路段交通畅通和绿化安全。
(3)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负责督促华润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储备工作,督促金叶水务公司做好城区供水抢修工作;负责城区公园、道路、景观带等绿化除雪保绿工作;做好雨雪冰冻期间市政设施抢修抢险、除雪除冰工作。
(4)城乡环卫监管中心:负责督促中航环卫公司做好城区映山红大道、莲花山路、东环线、高铁连接线、将军大道、金叶路、主次干道、金江大道及大别山桥等桥梁及其他重点路段的除雪防冻工作;负责做好冰雪期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做好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安全排查工作;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5)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内裸露供水管道及设备的防冻、绿化及公共设施的除雪以及公共部位的保温防滑措施落实,在主要通道上设置防滑设施,设置安全提示标语;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6)公安城管大队:负责城区部分路段除雪防冻;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7)动车站综管办:负责做好进站道路、公交站台、站前广场、出租车上下站等处的除雪除冰工作。做好出站口防疫棚除雪防冻工作,保障广场及道路两侧绿化及公共设施的除雪保绿工作。
(8)督查股:负责全局除雪护绿、应急保障工作情况督查。
三、物资设备
(一)物资设备:公安大队协调渣土公司备齐渣土车25辆、铲车11台,中航公司准备除雪铲车8台,雾炮车4辆,撒布机1台,雪融剂20吨;公共事业局准备竹子3000根。
(二)设备物资组织:
1.竹竿3000根。(老城区1000根,其中金寨二中加油站后500根,联系人石磊:139*****897,老党校内500根,联系人程乐:137*****211;新城区影剧院1000根,联系人:储友明158*****105;园区金梧桐停车场1000根,联系人:周臻 131*****877 )
2.融雪剂20吨。(存储地点:中航环卫公司,白马峰路原垃圾填埋场,联系人:李强 133*****390)
3.渣土车、铲车。(丁勇139*****122)
4.雾炮车、撒布机等。(联系人:李强 133*****390)
四、人员组织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抢险除雪分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务必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市政设施及公园除雪分队
队 长:李 瑱
队 员:公共事业局队员
(二)道路除冰防冻抢险分队
队 长:卜凡林
队 员:环管中心队员
(三)物业小区抢险分队
队 长:李鸿胜
队 员:物管中心队员
(四)新城区抢险分队
队 长:叶凡晶
队 员:二大队队员
(五)老城区抢险分队
队 长:汪先华
队 员:一大队队员
(六)经济开发区抢险分队
队 长:胡民
队 员: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队员
(七)动车站抢险分队
队 长:刘会开
队 员:动车站综管办队员
(八)工地出入口抢险除雪分队
队 长:丁 勇
队 员:公安城管大队队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把应对冰冻雨雪天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值班值守。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出现雪灾,要立即上报。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对工作不力、不服从指挥、擅离职守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