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6910847320/202405-0000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文日期: 2024-05-08 16:53:54
发布机构: 金寨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5-08 16:53:5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规范性文件清理】关于公布金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涉及城管局部分)
文  号: 词:

【规范性文件清理】关于公布金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涉及城管局部分)

2024-05-08 16:53 来源:金寨县城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要求,县政府组织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4件,继续有效15件、废止6件、宣布失效3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75件,继续有效47件、废止17件、宣布失效11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切实做好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情况。

    附件:1.金寨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保留)
          2.金寨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废止、失效)
                                                                          2024年5月7日


金寨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保留)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建议

清理理由

备注

9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查处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

金政〔2014〕16号

保留

继续适用

文件内容仍具备可操作性,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10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2013〕58号

保留

继续适用

文件内容仍具备可操作性,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12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2013〕37号

保留

继续适用

文件内容仍具备可操作性,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14

关于印发金寨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2009〕45号

保留

继续适用

文件内容仍具备可操作性,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37

金寨县城市规划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金政办〔2020〕12号

保留

继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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