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规范金寨高铁站餐饮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金寨高铁站餐饮区于2010年政府投资建成后交梅山镇三湾村管理,2019年金寨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成立后接手管理,所收租金全额上缴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账户,每年租金3万余元。餐饮区的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属铁路部门,2010年,经县政府与铁路部门协调,搭建28间构筑物(板房)用于餐饮等经营,服务上下车旅客。餐饮区构筑物已使用13年,政府后期在房屋加固、广告设置、自来水安装、路面硬化等方面投入10万余元,安排1名环卫人员每日清扫保洁,县城管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不定期整治秩序,开展燃汽、食品、广告等安全检查。一部分经营户也对房屋漏雨、电路老化等投入少量资金进行维修更新,保障了餐饮区安全有序经营。但由于板房时间较长,目前构筑物、电路、燃气、食品等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鉴于高铁东站已开工通设,2028年6月即投入使用,现高铁站旅客量很可能大幅下降,动车站功能作用将逐步弱化,具体用途尚未定位明确。我县将加强与铁路部门对接,明确原车站功能,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规划建设餐饮区。
为消除餐饮区设施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已由县城管局牵头会同住建、供电、燃气、市监、消防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结合方式,对餐饮区逐户开展隐患排查,逐一登记,盘点销号,保障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同时,打通餐饮区通往公厕的捷径,由原有100米距离缩短至40米,并加强环卫保洁力度,保持区域内干净有序。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64-2726010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