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6910847320/202406-0000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4-06-10 15:34:30
发布机构: 金寨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6-10 15:34:3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  号: 金城〔2024〕5号 词: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4-06-10 15:34 来源:金寨县城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区路边摊管理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您提出的市区路边摊管理的几点建议,坚持了以人为本,切实为民众利益考虑的理念,符合中央关于“地摊经济治理的对策和建议”、“发展有序地摊经济”等精神要求。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展开调查和讨论,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梅山镇老城区摊点群

2013我局开始逐步对长期以来占道经营的小吃点进行疏导、安置,老城区先后在史河路古柳巷、金百超市巷、河东二厂巷及大坝景区等多个路段规划建设了流动摊点群,在电站市场、金寨路、河东河西市场等地建立了自产自销市场,并在临时摊点和自产自销区设置指示牌、垃圾收集容器等设施,方便市民购物和保持环境卫生。截至目前梅山老城区共有摊点群6处,自产自销市场5处。主要分布农贸市场、居民区、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区域,方便菜农、流动商贩售卖                 

城管部门将路边摊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日常进行巡查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从源头上解决了一直以来流动摊点与城管队员打游击战的现象

2022年由于EOD建设需要,梅山老城区居民搬迁人口逐渐减少,目前老城区金百超市巷、金寨路、丁埠路及二厂巷等摊点群摊位都有富余,老城区暂时没有摊点群建设需求,下一步,等老城区建设完成后根据政府安排再统一进行规划。

二、江店新城区摊点群

为解决新城区摊造成的交通拥堵现象和市容影响问题,我局因地制宜疏堵结合整治路边摊乱象

(一)江店农贸市场、明汇城农超设立的有自产自销摊位;本地季节性蔬果上市期间,在不影响交通及行人通行的情况下,设立西瓜临时销售点、板栗临时销售点,便于瓜农、栗农销售。

(二)设置夜市摊点群和摊点集中群,组织路边摊进入规划区域经营,减少对民众的日常生活影响。夜市集中群在大别山物流园,吸收部分小餐饮路边摊。小摊点集中群设在二龙岗公园东出入口,主要针对自产自销群众、自由职业和失地失业人员,限时开放和规范管理。

(三)转变管理理念,做好灵活就业服务和引导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普法宣传相结合,做好路边摊的规范经营工作杜绝对所有路边摊采取强制措施的现象坚持人性化管理,劝导路边摊进入指定区域经营

(四)强化指定区域摊点群管理,打造具备“人间烟”的城市名片近年来,由于二龙岗公园摊点群摊主人数较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规范出摊和交通拥堵现象频发。为切实搞好摊点群的服务管理,我局制订推行了“摊前三包”、“劝导员协助管理”、“摊主自治”等管理制度,有效制约不规范出摊行为。

三、关于改善摊点乱象的意见

实施摊点群整体规划改造,建设必要基础设施

(一)拓宽摊点群出口通道,疏散人流、车流。

(二)进行蝴蝶桥桥东规划调整,将摊点群移位,消除桥上摆摊的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实施摊点群与交通道路隔断、增设值班岗亭、摊位雨棚等基础设施。

(四)组织公安、交警、市监、应急、公园管理处等部门,对车辆通行、治安隐患、食品安全、集群隐患、现场秩序等进行综合管理,确保摊点群规范、有序、安全。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64-2716006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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