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6910847320/202406-0001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4-06-11 11:35:11
发布机构: 金寨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6-11 11:35:11
来源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金城〔2024〕14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6-11 11:35 来源:金寨县城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小区围墙外绿化管护责任主体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住宅小区基本概况

目前我县城区住宅小区共78个,其中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共74个(含社区直管小区4个),无物业管理的共4个,物业服务企业35家,物业从业人数1500余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住宅小区设计时,小区的用地红线范围和人行道的边线重合,为了预留市政管线通道以及确保沿路尺度效果,会要求住宅小区围墙退让用地红线3-6米不等,2018年之后新建小区围墙均退让人行道边线5米进行建设,导致小区围墙和人行道边线之间形成一条3-6米宽的绿化带。

为规范城市精细化管理,巩固我县全国文明创建成果,我局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网格区域。以创建“最干净城市”为契机,明确道路及小区责任区域,制定挂牌网格化管理,规定以人行道为界线,人行道以外绿化及道路为市政公共区域,由市政管理养护;人行道以内绿化及道路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养护,达成无缝衔接模式。针对小区周边绿化要求物业公司在所管辖区域制定标牌,明确绿化、保洁管理人,实行挂牌管理,确保每一段道路,每一个角落都精确到人,养护到位。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5188388

 

                            

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20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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