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梅山湖路“悬剑山路至天水涧路”路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您提出的第三条建议“加宽金园路和梅山湖丁字路口的西边路口,矮化路口南北的绿植,增加路口车辆行人的视野范围。”在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经实地勘测,结合非机动车辆及行人流量,对丁字路口的西边两侧绿化进行移出,增加宽度3米,确保绿灯时非机动车辆及行人平稳通过。同时金园路与梅山湖路丁字路口的西边路口绿化树木高度适中,但考虑到市民出行安全并结合城区绿化修剪标准,现已安排养护单位修剪色块,降低路口处绿化带高度。
下一步我们将在城区道路整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整体优化提升,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阔行车视野,确保车辆及行人通行安全。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2716043
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