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6910847320/202406-0001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4-06-11 11:40:47
发布机构: 金寨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6-11 11:40:47
来源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金城〔2024〕16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6-11 11:40 来源:金寨县城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梅山湖路“悬剑山路至天水涧路”路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您提出的第三条建议“加宽金园路和梅山湖丁字路口的西边路口,矮化路口南北的绿植,增加路口车辆行人的视野范围。”在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经实地勘测,结合非机动车辆及行人流量,对丁字路口的西边两侧绿化进行移出,增加宽度3米,确保绿灯时非机动车辆及行人平稳通过。同时金园路与梅山湖路丁字路口的西边路口绿化树木高度适中,但考虑到市民出行安全并结合城区绿化修剪标准,现已安排养护单位修剪色块,降低路口处绿化带高度。  

下一步我们将在城区道路整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整体优化提升,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阔行车视野,确保车辆及行人通行安全。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2716043

 

                           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20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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