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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6910847320/202404-0002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4-09 15:03:37
发布机构: 金寨县城管局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文  号: 金城执〔2024〕36号 词:

关于印发《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2024-04-09 15:03 来源:金寨县城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
    现将《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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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2024年4月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 〈金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金安〔2024〕5号)及 《关于印发 < 金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安〔2024〕3号),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有力有效落实防范管控措施,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作和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高城市安全风险防范水平。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城管系统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类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城区管道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一是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管网安全隐患。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覆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穿河燃气管道、管线相邻沟渠、窨井等可能集聚燃气的空间,深入摸排老旧小区、拆迁小区燃气管道运行情况,加大检查频次,对存在隐患问题列出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督促管道保护范围第三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安徽省涉燃气管道工程安全施工监管暂行办法》和《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燃气管道等地下管线保护管理的通知》(六建质函〔2021〕547号)要求,对可能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项目,征求燃气企业意见,履行破占道审批手续,并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切实履行燃气管道保护“五个100%”要求。督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增加投入,强化一线巡线工作,对发现的可能危及燃气设施的施工行为,要督促其立行立改并及时报告。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安徽省涉燃气管道工程安全施工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对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要求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查处。二是开展燃气场站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场站安全设施(燃气报警、压力监测、安全阀、紧急切断等)设置运行情况;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紧急切断系统、监测控制系统运行及巡检情况;压力设备运行情况、场站危险源警示标志。三是开展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整治。重点排查集贸(农贸)市场、商业网点、学校、幼儿园、宾馆和排档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燃气设施,建立用户安全用气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并动态更新。
(二)深化摊点群瓶装液化气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排查摊点群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阀、连接软管和燃气灶具等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用气宣传,严格规范用气。
(三)深化户外广告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要求,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设置不符合要求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占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或逃生出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材料、结构构造、电器件及照明器材等方面不符合标准有关要求、责任主体不明晰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责任主体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经检测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倾覆垮塌移位、悬挂高空坠落、线路陈旧裸露漏电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四)深化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重点排查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小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障碍物,是否违规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住宅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被封闭、堵塞和占用现象;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是否安装紧急开启装置,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在火灾时不需要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会同消防和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执法进小区”行动,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面和消防救援窗口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排查整治小区地下车库、地下室、半地下室、储藏室等公共区域违规存储使用瓶装液化气行为,对拒不整改的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二是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电动车违法违规充电、进入载人电梯等行为。主要包括:电动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电动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是否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是否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是否配备干粉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是否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等。
(五)深化城区供水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供水厂配电间、泵房、加氯间、观测井和平流沉淀池等区域和供水管线设施开展检查,检查水厂是否落实反恐安保措施,液氯存储、使用和监测等装置是否运行正常,供水管线是否存在被占压或者第三方施工破坏等安全隐患。
(六)深化城区污水处理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污泥干化厂等区域和污水管线设施开展检查,规范城市排水系统的运行维护,做好泵、闸等设备的检修,保证泵、闸等设施的正常开启,排查污水管线是否存在被占压或者第三方施工破坏等安全隐患。
(七)深化城区排水防涝设施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雨水管网、沟渠、河道和检查井进行排查和清疏,对破损或缺陷性管网加快修复改造,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雨水篦和窨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检查井,加装防坠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八)深化城区公园广场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城区公园广场和景观带内的安全隐患,重点对公园广场和景观带内的雕塑小品、木栈桥、供配电、照明、游乐健身和消防等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园林养护企业强化公园广场和景观带等区域防火巡查,备齐备足消防器材,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强对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巡查和修剪,确保电力线路安全。
(九)深化垃圾处理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排查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渣土消纳场、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厨余垃圾处理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排查垃圾卸料平台、垃圾仓、渗滤液储存区域等易燃易爆风险隐患。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堆放点隐患,检查堆体稳定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十)深化在建项目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整治局属在建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含户外广告、违建拆除等)安全隐患,突出对重机械、脚手架和高处作业部位进行检查,要求工程施工、监理等企业做好现场安全措施。严格施工现场动火、用电和登高作业管理,做好作业前安全交底,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强化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正常维护与检修,加强对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十一)深化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整治监管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前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是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作业时现场是否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十二)深化动火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动火场所谁管理、谁负责”“谁的项目、谁负责”“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的动火作业审批和管理制度;对动火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动火作业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动火作业前查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程序、规程、规范和标准,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三、进度安排
进度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编制印发《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城市管理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三年行动实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常态长效体制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落实。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改落实。各部门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要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督促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闭环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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