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大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二大队,以及金寨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执法职责,组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城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名(编制来源: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大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二大队38名事业编制及人员整建制划入),具体承担行政执法工作。大队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股、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开发区执法中队,分别负责梅山镇老城区、江店新城区和开发区范围内城管执法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行使县城建成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监管和行政处罚权,依法组织拆除县城建成区内的在建、已建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行使县城建成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渣土、绿化、交通、环保、水务、物业、市政、园林等方面的监管和行政处罚权;行使大型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及户外宣传活动的前置审查、事中监管和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出现的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负责落实、督促城区的“门前三包”工作;负责做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 核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2名(股级);分别核定综合股股长1名(股级),一中队中队长1名(股级)、副中队长1名(股级),二中队中队长1名(股级)、副中队长2名(股级),开发区执法中队中队长1名(股级,兼任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副局长)、副中队长1名(股级)。
大队主要负责人: 汪先华 2716051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日早上7:00-12:00 下午2:30-21:00
办公邮箱:672436995@qq.com
办公地点:金寨县梅山镇金江大道老梅山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