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37 | 2025年度全省城镇燃气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 燃气主管部门 | 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 | 全省城市(县城)燃气经营企业 | 市、县级燃气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气象部门 |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气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3%比例随机抽取 | 2025年7月至9月 | |
47 | 2025年度全省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城管部门 |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合同备案、装修登记制度等事项的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监督检查。 | 全省物业服务企业 | 市、县级城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县级城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不少于2%。 | 2025年4月至10月 | |
51 | 2025年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部门联合抽查 | 生态环境部门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 市、县级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部门) |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部门)参与。 | 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县抽查比例均为100%。 | 2025年4月至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