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小区治理中有关问题及改进措施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硬件设施改进情况
(一)房屋质量监管与提升
为切实保障小区房屋质量,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在项目前期,严格审查规划设计,确保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在竣工验收阶段,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针对房屋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局积极联系住建部门督促开发商履行保修责任,今年已推动解决多起房屋质量问题。同时,为优化维修基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局联合住建、市监部门,对凤城小区房屋质量维修工程、正和一中电梯紧急维修工程、龙城小区17号楼外墙维修工程等进行联合验收。同时,指导红源社区、龙城小区业委会催收8户业主补交维修资金0.5412万元,确保维修资金足额到位。我局监督社区和业委会规范维修资金启用程序,指导社区和小区业委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公开透明地开展中央城小区1号楼楼顶漏水、外墙脱落维修工程,金桂苑5号楼楼顶漏水、外墙脱落维修工程,以及亚夏公馆小区、御璟园小区、明辉城小区、明逸城小区5号楼外墙脱落维修等工程的前期工作。
(二)完善础配套设施
1.电梯安全管理再强化。我县现有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共149台。经过统计,故障高发的电梯多集中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旧电梯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管理混乱的小区。我局将电梯使用安全纳入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内容,强化物业企业考核,在物业服务第三方考核中,虽未单独设置电梯维保专项指标,但设备设施管理涵盖电梯运行情况,以此促进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电梯应保尽保。通过第一季度考核形成“红黑榜”,对表现优秀的小区进行表彰,激励物业企业重视电梯安全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电梯加强维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相关规定,加大对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管时要检查其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按规定开展日常维保工作、是否认真填写维保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下达整改指令,并立案查处。截至目前,我局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启用维修基金41万余元,对香江名座、玖隆财富广场、正和一中小区共6部电梯进行维修维保。
2.车辆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管理。联合消防、规划、供电等相关部门,对亚夏公馆、玉兰花园、学府春天、翰林新苑、中央城5个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专项整治行动,审核通过新建停车棚29处,督促物业公司断电处置不达标充电桩18处,有效规范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秩序。二是消防通道畅通保障。联合消防、公安部门,在金竹苑、书香佳苑、学府春天等小区开展畅通消防通道集中整治行动6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3名,现场劝离违规停车36辆,安装“电子告知单”吸盘车辆21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三是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管理。针对地下车库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结合我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业主安装需求,我局将不再实施地下车库电动汽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防火分区改造。继续执行联合勘查机制,联合消防、住建等部门核查地下车库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完好情况,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直接驳回业主申请,供电公司不予出具供电方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待物业公司整改达标后,供电公司方可出具供电方案。县人防办负责监管人防工程内充电桩安装的特殊要求。针对地面公共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指导业主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由县供电公司投资建设地面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站,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提高充电效率,降低运营服务费,并设置道闸限制燃油车进入,收取长时间占位附加费,满足居民充电需求。针对小区周边公共场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由县产投公司负责对小区周边公园、广场等公共停车场已建成的政府投资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进行优化管理,通过免收停车费、降低服务费、加收长时间占位费等方式,提高充电桩使用效率。
3.强化基础设施维护。建立小区紧急处置资金保障机制,针对安置小区、老旧小区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设置住宅小区安全紧急处置费用并纳入财政预算。经全面梳理小区安全紧急处置任务,2024年度设置紧急处置资金400万元,经物业联合办申请,县政府已批复272万元用于郑岭新园等13个安置小区房屋质量、电梯、消防、供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紧急处置,全力保障老旧小区、安置小区的安全。2025年将继续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推动惠民家园、思源雅苑、红石雅居三个小区电梯故障、桂花苑小区消防主管道漏水、御璟园(安置部分)和兰花苑小区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快速处置。
二、管理规制改进情况
(一)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组织建设。强化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具备条件的5家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成立党支部。推动业委会、党支部交叉任职,形成工作合力。
(二)物业监管与执法相衔接。今年以来,我局对多个小区进行实地调研,完成城区住宅小区的初步方案制定,促进物业监管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解决小区治理碎片化问题。同时,加强对物业行业的日常监管,今年已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检查10次,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履行、服务质量、收费管理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规范物业企业行为。
(三)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建立“三方议事”工作机制,压实社区主体责任。激发业委会自治活力,采取“三方”考核办法,每月对业委会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开展满意度调查,联合梅山镇结合投诉办理情况实行综合打分制,评选季度“优秀业委会”。安排专项资金180万元建设智慧社区,完成18个社区智慧社区平台搭建和8.8万户、20.1万人口基本信息录入。探索试点“信托制”物业管理新模式。加强小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42万元,整合政府公房、社区管理用房等阵地资源,新建居民之家(党群服务站)14个,建成小区党群服务站68个。
(四)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强化物业企业监管,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3月22日至27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74个有物业小区实施一季度物业服务考核,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3449份,重点围绕设备设施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清理、绿化养护、收支公开等8个方面进行考核,检查发现并反馈各类问题4101条。同时结合社区月度考评,按照4:4:2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发布第一季度物业服务考核“红黑榜”,确定11个“红榜”小区,1个“黑榜”小区。针对反馈的问题清单,第一时间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整改到位,激励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规范小区物业公司解聘(选聘)程序。一是指导新楼社区蓝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召开业主大会,走访征求业主意见,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成功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实现新老物业公司之间的顺利移交。二是紧急应对江店社区金鑫国际佳园小区物业公司提前退场事件,实施社区紧急托管,协调中航环卫公司临时负责环境卫生清理,指导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服务选聘方案,实施网上公开招标,选聘新物业公司入驻服务,实现平稳过渡。
开展物业费清欠集中行动。联合县人民法院、梅山镇依法诉讼,强化震慑效果,集中受理、立案一批典型拖欠物业费案件,开展法庭巡回审理、庭前调解进社区、进小区活动,进一步增强小区业主缴费意识。同时,联合县纪委监委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拖欠物业费集中整治,发布提示函,自2025年4月至6月,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按时缴纳物业费。
(五)业委会建设与支持。截至目前,新老城区有物业管理小区74个,72个小区成立了党支部。我局积极配合梅山镇指导69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5个小区因入住率低于50%,暂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强化业委会班子建设,指导小区配备业委会主任、副主任。通过建立津贴补贴考核系数机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委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宣传引领改进情况
(一)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社会治理、物业管理法规和政策作为宣传重点。今年以来,已组织法治宣传进小区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覆盖群众达1000余人次,有效提高群众对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增强群众尊法、用法、守法、靠法意识。
(二)推广文明创建成果。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文明教育、居民素质教育融入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文明创建成果和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小区自治,营造文明和谐的小区氛围。
(三)创新文化娱乐活动。创新文化娱乐方式方法,紧扣社区重点群体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今年以来,已举办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亲子活动等25场,吸引1000余名业主参与,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效提升居民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5188388
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