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 80号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陈俊等代表:
您牵头提出的《加快梅山老城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金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代表团陈俊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近几年,新城区的发展日新月异,老城区的发展严重滞后,建议首先加快梅山老城区河西核心片区(映山红宾馆至梅山一小)旧城改造,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提升红军广场周边旅游档次”的议案。该议案经分管领导批示由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我中心接批示后,明确专人负责办理,通过调查研究,力争找到问题症结及解决办法。
二、办理情况
1、县安居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职责,并按县政府批准的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令)第九条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根据此规定,收到议案后,我中心已与县直相关部门对接,建议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科学论证,尊重民意,要考虑到老城区改造问题,将老城区改造摆上日程,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2、《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棚户区改造的原则是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完善配套,同步建设。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先改造成片棚户区、再改造其他棚户区。县住建局已组织编制金寨县2018年-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实施项目在落实改造资金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县政府再批准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由我中心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棚户区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只是改造建设第一步,征迁是为了交地开工建设。政府要完善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要坚持配套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我中心是房屋征收计划的实施者,不是老城区改造规划、实施计划的制定者,当前关键是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出台老城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并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近年来,新城区各项建设如火如荼,棚户区改造已基本结束,新城区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居民住房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享受完善市政配套服务,居民幸福指数较高。而老城区自2013年后没有实施大的改造,市政配套老化,危旧房屋日渐增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居民要求棚改呼声较高。常年有老城区居民到安居中心或在书记信箱咨询改造事宜,甚至信访、上访。我中心2013年已对三号桥至四号桥地块、2016年对史河路两侧党校地块、2017年对水泥厂地块进行房屋现场调查登记确权,为棚户区改造做好相应准备。
4、在为老城区改造做好相关准备的同时,针对老城区D类危房的日渐增多,安全隐患矛盾突出,我中心与梅山镇积极向上汇报,县委县政府已同意用政府存量安置房源,对梅山老城区本户现状居住、家庭唯一住房、房屋产权清晰的城镇居民D类危房户,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社区摸排、专业鉴定、先急后缓、分步实施、消除隐患”的原则,实施分期搬迁,有效消除住房安全隐患,逐步解决老城区D类危房户住房安全问题。
对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危房户,愿意搬迁拆除安置的,产权人须书面申请,按县城规划区现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由我中心对该户房屋进行现场调查登记确权,在规定时间内腾空房屋,交出钥匙,经验收合格的,到我中心签订危房搬迁安置协议,待房屋拆除后启动安置。对不符合搬迁条件或放弃搬迁的城镇居民D类危房户,在腾空危房后,可申请房屋征收部门对危房进行现场确权、封存或拆除,并办理相关手续,待危房所在地块整体改造时,按改造时房屋征收政策进行补偿安置(如封存危房在改造前倒塌灭失的,按现场确权锁定合法面积补偿安置),危房封存或拆除后不给予过渡费补助。
2020年4月,我中心正式启动老城区城镇居民危房搬迁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批11户危房搬迁签约工作,危房正在拆除之中,预计7月中旬进行安置房选房分配,让危房户早日安居乐业。第二批次49户已完成危房鉴定和现场确权工作,正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7月1日-10日),公示期满,将于7月15日左右开始与公示无异议户签订危房搬迁协议,力争8月下旬启动回迁安置工作。
5、我中心将加强对老城区改造房屋征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注重民意,力争出台优惠政策,完善征收程序,当好群众合法利益的“代言人”,不合理诉求的“化解人”, 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使房屋征收工作在平稳中快速推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359091
2020 年7月5日